-
棚改专项债将恢复发行,仅支持已开工项目且不得用于货币化安置项目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棚改专项债将恢复发行,部分地方已在梳理棚改专项债项目清单。监管部门对本次棚改专项债提出三个要求:一是此次棚改专项债仅支持已开工项目,且不得用于货币化安置项目。二是棚改项目必须纳入年度棚改计划任务。三是棚改项目信息与相关材料要件信息一致,如立项批复、用地预审、“一案两书”等。西部省份某地市债务办人士表示,当前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棚改专项债对地方财政的支撑作用依然明显:已实施的棚
了解更多05-07 / 2020
-
破解柘城县市场化融资困境,城盟智库再添助力
2020年4月14日,柘城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柘城发投”)总经理蒋军华与中国城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贺明田、项目组负责人张翔宇等,共同向县委常委、县长路标、副县长张伟汇报了当前柘城发投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转型发展过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会议由县长路标主持,他表示,长期以来柘城发投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容置疑,但是受限于地理位置和资源禀赋优势不明显,地方财政能力有限,特
了解更多04-17 / 2020
-
江苏泰州、常州、盐城等多地清退成本8%以上的融资,释放什么信号?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提要:近日,江苏省多个城市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将市属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其中,盐城市要求市属国有企业清退成本8%以上的债务融资;泰州市要求市属国有企业每笔新增债务年化成本原则上控制在6%以内,此举有利于防化金融风险,冲破融资链条利益固化。近日,江苏省多个城市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将市属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中长江以北地区唯一的中心
了解更多04-16 / 2020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中直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和改进中央预算内投
了解更多04-08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