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平台整合发展的双频共振

2018-02-23 11:44:05

对于当前城投公司之间的股权划转或者整合,其操作的意图主要有两种:通过简单的规模加总享受规模效应带来的企业资质抬高和融资便利;再者则是政府主导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步骤之一,即首先给予城投主体规模优势,借助政企分开的压力引导企业在融资压力降低的环境下寻求自主发展。上述两种意图首先解决的都是城投公司的融资难题,毕竟没有了政府的显隐性信用支持,城投公司首先需要在短期内适应新环境中维持过去债务滚动能力,才能继续讨论降低债务成本、企业持续发展的问题。

对于城投公司这一类难以盈利最大化为主要经营目标的特殊类经营企业,其存在的必要性无需强调,问题是如何化解部分城市投资项目弱盈利甚至不盈利与真正市场化之间的矛盾。股权整合作为市场化转型的可能途径之一,能够达到的规模效应不仅仅是企业资质的提升、融资成本的下降,同时也将实现公益性国有资产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益互补。

1、区域企业平均资质提升

无论是整合成立新的城投集团,还是内部股权划转,整合之后的城投主体首先呈现出大资产、多业务、广地域的地方国企特质,共同决定了企业在当地的突出地位。

(1)资产规模扩大的另一种途径

存量企业因为股权划转净资产规模增加,而新成立的城投在多家企业基础上成立直接成为当地规模数一数二的城投集团,两种模式的股权整合带来的规模优势是相同的,规模对于暂时缺乏实际盈利能力的城投公司来说,依然是重要的维持融资能力的前提。过去地方政府通过实物资产、现金的注入不断扩大平台公司净资产规模以维持企业的再融资能力,也是基于这一点。然而当前无论是43号文的约束还是政府自身财力的下滑压力,直接的资金、实物资产注入已经难以持续,通过资产整合提高当期特殊投资主体的整体集中度,做大国有资产经营规模而为企业发展打下基础,不失为另一种形式的政府支持。
   (2)信用资质的高定位带来融资优势

通过原有城投股权整合而成立的新集团,其资产规模、业务范围以及带来的更多的现金收入来源,种种优势条件都有助于让企业在成立之初就获得市场较高的信用评级,顺利在债券融资政策宽松的环境下实现企业整体流动性通畅。

2、重组后城投代替地方政府发挥增信作用

新的城投集团成立带来的即时、显性的利好可以从两方面理解:首先,将政府逐渐缩量的资金支持效果最大化:当区域城投的集中度不断提高,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对股东城投的直接支持实现对包括子公司在内的各家城投的间接信用支撑。举例来说同样一笔资本金注入,集中使用在股东城投身上带来的增信效果,会在未来随着股东的支持行为传导至旗下各家子公司,实质上是股东城投取代过去的政府对当地部分城投公司实现增信作用,而如果分摊至原来的各家城投,较少的资金对企业实际效果并不大。其次,提高地区城投整体信用水平,为市场化转型的过渡期提供融资稳定措施:即使在可预见的3年时间内,城投公司能够真正获得实际经营能力的概率依然不大,再融资能力依然是企业信用风险的最大影响因素,而将数家AA的企业整合为一家AA+或AAA主体,最直接的意义在于后者面对融资政策的变化具有更强的应变能力,相当于为旗下子公司构建了一层保护伞,缓冲企业市场化经营实现前政策变化造成的直接冲击。从目前各家城投集团的实际操作层面来看,无论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还是直接的资金支持,已经逐渐取代过去的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对于小型城投分散的资金或者实物资产的注入支持,也符合当前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要求。

然而需要关注的是,新集团直接控制人依然是地方政府或者国资委等重要机构,政府层对于各家城投(包括二级、三级子公司)的控制权有穿透的空间在,因此政企分开是否因股东变化而真正实现是存在疑问的。如果只是简单的实现资产合并享受短期的规模优势,没有长远地对城投集团业务发展、市场化转型做出指导和安排,按照以往的方式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指挥”母公司和各家子公司的投资经营,即使具备城投集团控股的形式,城投企业群体的资质提升、融资阻力降低只会是短暂现象,未来依然要面临债务压力积累、经营水平不足的困境,而彼时政企分开的程度是只增不减的,因此需要对城投公司整合发展的业务板块和内部管控同时进行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