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印发“做地十条”,政府认定国有企业作为做地主体
2023-04-03 11:26:45
3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州市支持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下称“做地10条”,因共有10条措施)全文如下:
《广州市支持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管理,加强市层面土地资源要素统筹保障和调控能力,系统推进重点区域城市空间治理,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按做地和土地收储相分离的原则,将土地整理各项前期具体工作,包括选址论证、勘测定界测绘、征收补偿、拆除清表、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土壤污染调查、场地围蔽看管、产权注销、“七通一平”、环评影响分析、历史建筑保护、考古勘探调查等工作独立开展,待形成净地后向土地储备机构申请交储。政府认定国有企业作为做地主体,市级做地主体包括越秀集团、广州建筑、广州地铁、广州城投、广州交投、珠实集团、机场建投集团等全资国企;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可认定或组建一至两家区属全资国企开展做地工作。条件成熟的其他做地主体需专题报市政府审定。做地主体筹集资金,配合属地政府在指定范围内开展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七通一平”,将“生地”做成“熟地”交由政府收储。以新规划用途市场评估价的一定比例向做地主体支付收储补偿款。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贷款、企业债、公司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对做地主体予以做地资金支持。鼓励社会机构设立做地专项基金,支持做地主体融资。重点城市更新片区可将做地与土地开发建设一并通过公开招商选定做地主体,做地主体在完成前期各项工作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轨道交通站场综合体(TOD)盖板以下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开发费,结合场站用地实际,取站场立项批文时点办公用途市场评估楼面地价(容积率按我市公布的基准地价的设定值)60%的1/3为计收标准,按用地面积核算。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专有部分面积和物业权利人人数占比均超过95%,且经政府协调未能达成一致的,为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政府可探索依法对未签约部分房屋和集体土地实施征收。优化审批流程,开辟快捷通道,加速做地方案、规划方案、做地计划、实施方案等审批,简化做地项目报建、用地报批等手续。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做地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依职能抓紧出台支持做地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强化做地工作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