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国资委重磅发文:对省管企业资产负债率、担保、发债划定红线

2021-08-06 23:12:33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5日消息,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重点构建四大机制:一是建立债务风险管控机制。从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严格投资源头管理、严控隐性债务规模、规范对外担保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二是建立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从债券发行、资金使用、到期兑付、违约风险防范、处置等债券管理全流程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债务风险监测识别机制。综合企业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精准识别高风险企业。四是建立债务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风险难题,有效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实施意见》具体提出:

完善资产负债率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约束指标,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原则上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基准线加 5 个百分点为预警线,基准线加 10个百分点为重点监管线。对资产负债率超过警戒线和重点监管线的企业,综合企业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评估和识别,并根据风险大小程度分别纳入重点关注和重点管控名单。对纳入重点管控名单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实施推高资产负债率的境内外投资,重大投资要履行专门审批程序,严格高风险业务管理,并大幅压减各项费用支出。

严格规范担保行为。要严控担保规模,累计担保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 50%,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累计担保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 20%。严格担保管理,对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严控企业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严禁为非国有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防止债务风险交叉传导。要加强对被担保人的资信调查,强化反担保保障,在担保出现风险时及时采取追加反担保、追偿等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加强债券发行管理。严格落实《河南省省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债券管理规定,探索实施债券风险年度计划管理。对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名单的企业,要严格审核发行方案,并实施债券发行比例限制,原则上债券余额占带息负债的比例不得超过 30%, 一年内到期债券不超过债券余额的 60%。要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平衡、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严禁欺诈发行债券、虚假披露信息、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处置债券违约。对于已经发生债券违约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做好风险处置,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出售股权等方式补充资金,积极主动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调,努力达成和解方案,挽回市场信心,防止发生风险踩踏和外溢,严禁恶意逃废债行为。要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沟通,针对债务违约的法律诉讼,积极做好协调与应诉工作,妥善处理因法律诉讼引起的资产查封、资金冻结等衍生风险。

推动企业重组整合。要推进业务结构重组,突出主业,优化产业链布局,通过出售转让非主业或低收益业务回收资金、减少债务和支出,减少资金低效占用。要持续加大对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企业的联合重组,加强资源整合,实施减员增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综合竞争力。积极开展与央企、地方国企、民企等的外部重组,扩大资本规模,增强整体实力。要发挥资本市场并购主渠道作用,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吸收合并等方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发展规模经济。

依法依规实施破产。要重视司法重整和企业破产在解决债务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权利、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企业与债权人依据破产和解程序达成和解协议,实施和解。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支持债权人和企业按照法院破产重整程序或自主协商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对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企业,要破除障碍,依法依规进行破产清算,全面清查破产企业财产,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并注销企业法人资格,妥善安置人员。


 

 

 

 

附:省政府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国城盟控股集团

中国城盟控股集团

中国城盟控股集团

中国城盟控股集团

中国城盟控股集团

中国城盟控股集团

中国城盟控股集团

中国城盟控股集团

中国城盟控股集团

中国城盟控股集团中国城盟控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