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天津城投集团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发展方案》获市政府批复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天津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化改革转型
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方案的批复
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报审推动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推动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你委要按照《方案》,将城投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定位为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主要职责为:
(一)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整合集聚资源、创新投融资模式、资本(股权)运作、产(股)权管理,将资本布局、业务布局向支持城市发展、保障城市运营、提升城市品味、增强城市载体功能的基础性领域、民计民生领域、战略新兴领域集中,构建城市建设、开发、经营、运维、管理全生命周期的业务能力,以市场化方式承接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和城市运营管理业务。在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提升城市运营服务水平、提高民生保障能力方面发挥核心支撑作用。
(二)经营城市资源。围绕城市发展需要,梳理城市可经营性资源,构建定价机制和付费机制,运用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经济手段,对以城市公共资源为主体的各种可经营资源进行市场运作,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推动实现城市建设投入和产出的良性循环,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
(三)推动产城融合。城投集团发挥国有资本优势,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公益类项目市场化运作。依托自身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天津城市更新和区域综合开发,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以产业为保障,推动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实现“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
三、你委应推动城投集团按照《方案》统筹好转型发展与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资本运作能力,通过市场化方式吸纳优质社会资源,壮大公司投融资实力。对战略性核心业务以控股为主,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发挥投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着力提升国有资本控制力、影响力。
四、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等部门支持城投集团加快建立市场化的城市公益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模式;支持城投集团发挥国有资本优势,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公益类项目市场化运作;支持城投集团运用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创新业务模式,加快土地资源盘活利用;支持城投集团运用特许经营等模式,整合盘活存量市政公用资源;支持城投集团所属企业以市场主体地位,获取城市综合运营相关特许经营权,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
五、你委要按照本市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授权放权工作,推动城投集团对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完善治理机制,强化治理能力,推行精细化管理。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和划入及投资等方式持有的国有股权等资产,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股权运作、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对持股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国有股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