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单注册制企业债获批

2021-01-06 11:52:13

来源: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2020年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债券发行全面实施注册制。近期,由我委辅导的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获得国家发改委注册通知,本债券为注册制后南京市成功获批的首只企业债券,也是南京市有史以来获批的首单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企业债券。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9.4亿元,将全部用于江宁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发挥企业债券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的积极作用。此次债券的发行将有利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优化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结构比例,拓宽总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公司将于2021年择优选择发行窗口,做好本次债券的发行工作。


2020年我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发展工作,强化企业债券精准服务力度。辅导发行54亿元企业债券,其中: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绿色债券30亿元第二期绿色债券20亿元,扬子集团4亿元,票面利率分别是3.18%、3.79%、4.65%;分别辅导江宁经开、江宁滨江、江北新区产投集团、六合经开、高淳国资、浦口经开、安居集团等单位完成企业债券申报工作,融资规模达181亿元


2021年,我委将按照国家、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继续鼓励支持具有“区域领先”、“行业领先”地位的优质企业通过发行优质企业债开展直接融资;引导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运用好企业债券支持疫情防控相关领域;鼓励更多企业,尤其是服务我市重大战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企业申报企业债券,充分发挥企业债券对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作用。同时,按照注册制改革的要求,我委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通过事中事后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做好区域内企业债监管工作,防范企业债券领域风险。